关于举办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2015-03-02 12:35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2011—2015)》(陕教职〔2012〕3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教职〔2012〕39号)精神,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2015年继续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省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人数及时间

根据各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2015年师资培训需求情况,省教育厅决定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省级培训在8个基地进行,共计5大类19个专业,计划培训780人。其中:信息化教学能力、班主任及德育培训10天;基础课培训15天;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班)培训30天;专业课培训50天。

具体安排见《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省级培训安排表》(附件1)。

二、培训对象

(一)基础课和专业课培训:经批准实施职业学历教育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班主任及德育培训:经批准实施职业学历教育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的班主任、德育管理人员及德育课教师。

(三)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经批准实施职业学历教育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创新意识强、技术基础好、能熟悉课件设计与制作流程、有志于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课堂的教师。

(四)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班):经批准实施职业学历教育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并在2010—2014年期间参加过国家级或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教师。

三、名额分配及报名程序

具体分配名额请参阅《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省级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2);各市(区)教育局和各中等职业学校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教学工作,合理调整教学任务,确保足够数量教师能够参加省级培训,组织参训教师认真填写《2015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学员报名表》(附件3)。

各专业培训报到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

1.基础课和专业课培训:主要针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将以提升教师“双师”素质、德育能力、运用现代教学手段的能力作为重点,学习相关专业的新知识、新工艺和专业技能,以及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课程开发技术等。

2.班主任及德育培训:主要培训教师开展班主任及德育工作所需的教育知识、心理学知识和开展班主任及德育工作所需的组织、沟通、心理调适、应激时间的处理、党团活动组织、社会活动组织、职业指导等方面的能力;提高班主任及德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

3.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培养教师现代信息技术的知识,掌握常用的信息技术,使教师掌握信息技术在现代职业教育教学中的使用方法,掌握教育教学数字资源的开发方法,掌握教师参加全国信息化大赛的基本技能;促进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对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提高教学质量。

4.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班):讲授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建立科学的心理健康概念和健康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如何预防并科学处理倦怠与心理枯竭现象。

(二)培训形式。

1.基础课、专业课、信息化教学能力、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为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相结合,通过实施教学方法训练,组织教学研讨与交流,开展备课、说课及教学演练等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为教师专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班主任和德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讲座、分组讨论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等培训形式。

五、考核与结业

各省级师资培训基地负责对学员进行考核与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学员出勤、作业、平时表现、学习态度、专业课成绩和企业实践考核等。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等级按10%的比例掌握。培训结束后,基础课、专业课、信息化教学能力、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学员须完成2500字左右的专业教学研究论文;班主任和德育培训学员须完成2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或总结。经考核合格,由省教育厅和培训基地共同颁发结业证书。

六、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用和培训费由省财政承担,经费从2015年“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开展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关键举措,各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分配名额,积极选派教师,督促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并在各专业开班前,将参训教师《学员报名表》发送至各相关培训基地邮箱。

(二)省级中职师资培训项目办要及时了解各省级师资培训基地参训教师报名情况,协调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参训教师的组织选派工作;同时督促各省级师资培训基地做好本年度培训方案和参训学员报到准备工作。

(三)各省级中职师资培训基地要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结合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认真制订各专业教师培训实施方案,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扎实开展培训工作,同时做好培训学员报名情况统计,及时向省项目办反馈报名情况。培训结束时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在培训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培训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报告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四)各参训学员根据各省级师资培训基地通知的报到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培训。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5张及《学员报名表》原件(一式3份)。

八、其他事项

未分配名额的中等职业学校,如有培训需求的,请与省级中职师资培训项目办或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

九、联系方式

(一)省级中职师资培训项目办

联系人及电话:韩 伟 029—33152995

(二)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贾严鹏 李春娥

联系电话:029—88668851 88668836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19日

(全文公开)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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