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科大校[2019]12号《陕西科技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与项目奖励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科技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与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我院2019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名单(见附件)已经产生。现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学院主管副院长和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86132633 (029)8613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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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