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登报声明遗失启事(启事必须声明毕业证注册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2.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查阅有关档案确认其毕业资格。
3. 申请人交照片及有关费用。
4.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填写补办学历证明申请表,分管院长签字。
5. 到省教育厅办理(每年12月)。